8.2 木饰表面施涂清色油漆施工工艺标准
8.2.1 施工准备
8.2.1.1 技术准备
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木饰面清色油漆施工书面技术交底。
8.2.1.2 材料要求
(1)涂料:光油、清油、脂胶清漆、酚醛清漆、铅油、调合漆、漆片等。
(2)填充料:石膏、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大白粉等。
(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4)催干剂:“液体钴干剂”等。
(5)质量要求:见表5.2.1.2。
溶剂型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表8.2.1.2
项 目 |
限量值 |
硝基漆类 |
聚氨脂类 |
纯酸漆类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a/(G/l)≤ |
750 |
光泽(60°)
≥80,600
光泽(60°)
<80,700 |
550 |
苯b(%)≤ |
0.5 |
苯和二甲苯总和b(%)≤ |
45 |
|
10 |
游离甲苯二异清酸脂
(TDI)a/(G/l)≤ |
—— |
0.7 |
—— |
重金属漆(限色漆)(mg/kg) ≤ |
可溶性铅 |
90 |
可溶性镉 |
75 |
可溶性铬 |
60 |
可溶性汞 |
60 |
具体测定方法详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 |
8.2.1.3 主要工具(表5.2.1.3)
每班组主要机具配备一览表 表8.2.1.3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定额功率或容量 |
数量 |
性能 |
工种 |
备注 |
1 |
油漆搅拌机 |
JIZ-SD05 |
13A |
1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2 |
空气压缩机 |
VOA818 |
10匹 |
1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3 |
单斗喷枪 |
|
|
2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4 |
砂纸打磨机 |
|
|
4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5 |
开刀 |
|
|
10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6 |
油刷 |
3寸 |
|
10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7 |
小油桶 |
5寸 |
|
10 |
良好 |
木工 |
按8~10人/班组计算 |
油刷、排笔、铲刀、牛角刮刀、调料刀、开刀、牛角板、油画笔、掏子、毛笔、砂纸、砂布、擦布、腻子板、钢皮刮板、小油桶、半截大桶、水桶、油勺、棉丝、麻丝、竹签、小色碟、铜丝箩、高凳、脚手板、安全带、钢丝钳子、小锤子和苕帚等。
8.2.1.4 作业条件
(1)施工区域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抹灰工程、地面工程、木装修工程、水暖电气工程等全部完工,环境比较干燥,相对湿度不大于60%。室内温度不宜低于10℃。
(2)先做样板间,经业主及监理公司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3)施工前应对木门窗材质及木饰面板外形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应拆换。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大于8%~12%。
(4)操作前应认真进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准进行油漆施工。要求书面交接。
(5)施工前各种材料必须先报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并进行封样后才能采购。已报验样品在大批量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公司验收出具有关书面验收单后才能正式使用。
8.2.2 关键质量要点
8.2.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应有使用说明、储存有效期和产品合格证,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油漆、填充料、催干剂、稀释剂等材料选用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国标GB 50325—2001—3.3.2)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l858l要求,并具备有关国家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有害物资限量等级检测报告。
8.2.2.2 技术关镇要求
(1)基层腻子应刮实、磨平达到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2)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无透底、起皮和反锈。
(3)有水房间应采用具有耐水性腻子。
(4)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
8.2.2.3 质量关键要求
(1)合页槽、上下冒头、掉头和钉孔、裂缝、节疤以及边棱残缺处应补齐腻子,砂纸打磨到位。应认真按照规程和工艺标准去操作。
(2)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3)溶剂型涂饰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一般油漆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8.2.3 施工工艺
8.2.3.1 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润色油粉→满刮油腻子→刷油色→刷第一遍油漆→修补腻子→修色→磨砂纸→安装玻璃→刷第二遍清漆→刷第三遍清漆
8.2.3.2 操作工艺
(1)处理基层:用刮刀或碎玻璃片将表面的灰尘、胶迹、锈斑刮干净,注意不要刮出毛刺。
(2)磨砂纸:将基层打磨光滑,顺木纹打磨,先磨线后磨四口平面。
(3)润油粉:用棉丝蘸油粉在木材表面反复擦涂,将油粉擦进棕眼,然后用麻布或木丝擦净,线角上的余粉用竹片剔除。待油粉干透后,用l号砂纸顺木纹轻打磨,打到光滑为止。保护棱角。
(4)满批油腻子:颜色要浅于样板l~2成,腻子油性大小适宜。用开刀将腻子刮入钉孔、裂纹等内,刮腻子时要横抹竖起,腻子要刮光,不留散腻子。待腻子干透后,用l号砂纸轻轻顺纹打磨,磨至光滑,潮布擦粉尘。
(5)刷油色:涂刷动作要快,顺木纹涂刷,收刷、理油时都要轻快,不可留下接头刷痕,每个刷面要一次刷好,不可留有接头,涂刷后要求颜色一致、不盖木纹,涂刷程序同刷铅油相同。
(6)刷第一道清漆:刷法与刷油色相同,但应略加些汽油以便消光和快干,并应使用已磨出口的旧刷子。待漆干透后,用l号旧砂纸彻底打磨一遍,将头遍漆面先基本打磨掉,再用潮布擦干净。
(7)复补腻子:使用牛角腻板、带色腻子要收刮干净、平滑、无腻子疤痕,不可损伤漆膜。
(8)修色:将表面的黑斑、节疤、腻子疤及材色不一致处拼成一色,并绘出木纹。
(9)磨砂纸:使用细砂纸轻轻往返打磨,再用潮布擦净粉末。
(10)刷第二、三道清漆:周围环境要整洁,操作同刷第一道清漆,但动作要敏捷,多刷多理,涂刷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涂刷后一道油漆前应打磨消光。
(11)冬期施工:室内油漆工程,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室温保持均衡,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低于60%。
8.2.4 质量标准
8.2.4.1 主控项目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溶剂型涂料工程的颜色、光泽应符合设计要求。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8.2.4.2 一般项目
木料表面施涂清漆一般项目见表5.2.4.2。
木料表面施涂清漆质量和检查方法 表8.2.4.2
项次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查方法 |
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木纹 |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光滑均匀一致 |
观察 |
3 |
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
观察、手摸 |
4 |
刷纹 |
无刷纹 |
无刷纹 |
观察 |
5 |
裹棱、流坠、皱皮 |
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手摸 |
6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不大于(mm) |
2 |
1 |
拉5m线(不足拉通用尺) |
7 |
五金、玻璃等 |
洁净 |
洁净 |
观察 |
8.2.5 成品保护
(1)每遍油漆前,都应将地面、窗台清扫干净,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后,都应将门窗扇用挺钩勾住,防止门窗扇、框油漆粘结,破坏漆膜。
(3)刷油后应将滴在地面或窗台上及污染在墙上的油点清刷干净。
(4)油漆完成后,应派专人负责看管,并设警句牌。
8.2.6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高度作业超过2m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施工前要进行检查是否牢固。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角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链。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人字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楔头松动、缺档等,不得使用。
(2)油漆、洗料等易燃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仓库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应有严禁烟火安全标语,施工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4)涂刷作业时操作工人应配戴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等。以免危害工人肺、皮肤等。
(5)施工时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中毒和火灾发生。
(6)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7)油漆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
(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除芯板为A类外,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如采用环保胶类腻子等)。
(9)现场清扫设专人洒水,不得有扬尘污染。打磨粉尘用潮布擦净。
(10)每天收工后应不剩油漆材料,剩余油漆不准乱倒,应收集后集中处理。废弃物(如废油桶、油刷、棉纱等)按指定位置分类储存,集中处置。
8.2.7 质量记录
(1)材料应有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
(2)工程验收应有质量验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