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假面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4.6.1 基本规定
4.6.1.1 基本规定
(1)设计
1)抹灰工程应有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承担抹灰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材料
1)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3)现场配制的砂浆、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施工
1)在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整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工序交接”检验。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序施工。
4)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管理。
5)施工完成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用于冻结法砌筑的墙,室外抹灰应待其完全解冻后施工;不得采用热水冲刷冻结的墙面或用热水消除墙面的冻霜。
8)假面砖不宜在严冬季节施工,当需要安排施工时,宜用暖棚法施工。
4.6.1.2 质量要求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4.6.2 施工准备
4.6.2.1 技术准备
(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已完成。
(2)施工方案审核、批准已完成。
(3)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已签订完成。
4.6.2.2 材料要求
(1)水泥
1)水泥宜采用42.5级普通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白色、彩水泥,应选用同一厂家、同一批号、同强度等级、向品种、颜色一致的水泥。
2)水泥进厂需对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日期等进行外观检查,同时验收合格证。
(2)砂
宜采用粒径0.35~0.5mm的中砂,使用前应过5mm孔径筛径筛净。
(3)石灰膏
使用时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杂质,使用前应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少于30d。
(4)石灰粉
石灰粉其细度过0.125mm孔径筛,累汁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要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时间不少于3d。
(5)颜料
应采用矿物质颜料,使用时技设计要求和工程用量,与水泥—次性拌均匀,备足,过筛装袋,保存时避免潮湿。
4.6.2.3 主要机具
假面砖抹灰施工工具除需增加铁钩子、铁梳子或铁刨、铁辊 外,则也与一般抹灰工具相同。
4.6.2.4 作业条件
(1)主体结构已经过相关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验合格,并己验收。
(2)门窗门、预坦件、穿墙管道、预留洞口等位置正确安装牢固.缝隙用1:3水泥砂浆堵塞严。
(3)施工用双排外脚手架或吊篮、桥式架已搭好,为操作方便.架子距墙面20~25cm为宜。
(4)抹灰基层表面的油渍、灰尘、污垢等应清除干净.墙面提前浇水均匀湿透。
(5)根据设计、施上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按要求做好样板,并经相关单位(部门)检验认可。
(6)所需材料准备充分,操作环境达到施工条件。
(7)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己完成。
4.6.3 材料和质量要求
4.6.3.1 材料关键要求
(1)水泥:进厂或超过出厂日期三个月必须进行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砂:要求颗粒坚硬、砂质洁净,含泥量不大干3%。
(3)石灰膏:要求质地洁白、细腻、无杂质。
(4)颜料:应选用耐碱、耐光的矿物性颜料。
4.6.3.2 技术关键要求
(1)分格和质感:墙面、柱面分格应于墙面砖规格一致,假面砖模数必须符合层高及墙面宽窄要求。
(2)面层彩色:向层彩色浆碉度必须通过试验,色调应通过做样板确定。
(3)施工放线:施工时假面砖放线要统一,模数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6.3.3 质量关键要求
(1)抹灰砂浆超过2h或结硬砂浆严禁使用。
(2)分层抹灰不宜抹的过厚或跟的太紧,防止出现空鼓和层裂缝。
(3)分格线应横平竖直、划沟间距、深浅一致,墙面干净齐,质感逼真。
(4)施工时关键是应按面砖尺寸分格划线,随后再划沟。
(5)假面砖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确按样板大面积施工。
(6)施工放线时应准确控制上、中、下所弹的水平通线,确保水平接线平直,无错槎现象。
4.6.4 施工工艺
4.6.4.1 工艺流程
堵门窗口缝及脚手架、孔洞等→墙面基层处理→吊线、找方、做灰饼、充筋→抹底层、中层灰→抹面层灰、做面砖→清扫墙面
4.6.4.2 操作工艺
(1)堵门窗口缝及脚手眼、孔洞等缝工作要作为一道工序安排专人负责,门窗框安装位置准确牢固,用1:3水泥砂浆将缝隙塞严。堵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将洞内杂物、灰尘等物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然后用砖将砌严。
(2)墙面基层处理
1)砖墙基层处理:
抹灰前需将基层上的尘土、污垢、灰尘、残留砂浆、舌头灰干净。
2)混凝土墙基层处理:
凿毛处理:用钢钻子将混凝土墙面均匀凿出麻面,并将板面舒松部分剔除干净,用钢丝刷将粉尘刷刷掉,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浇水湿润。
清洗处理:用10%的火碱水将混凝土表面油污及污垢清刷除净,然后用清水冲洗晾干,采用涂刷素水泥浆或混凝土界面剂等处理方法均可。如采用混凝土界面剂施工时,应按所使用产品要求使用。
(3)抹底灰前应将基层浇水均匀湿润。
3)吊线、找方、做灰饼、充筋。
根据建筑高度确定放线方法,高层建筑可利用墙大角、门窗口两边,用经纬仪打直线找垂直。多层建筑时,可从顶层用大线坠吊垂直,绷铁丝找规矩,横向水平线可依据楼层标高或施工+ 50cm线为水平基准线进行交圈控制,然后按抹灰操作层抹灰饼,做灰饼时应注意横竖交圈,以便操作。每 层抹灰时则以灰饼做基准充筋,使其保证横平竖直。
(4)抹底层、中层灰
根据不同的基体,抹底层灰前可刷一道胶粘性水泥浆,然后抹1:3水泥砂浆.每层厚度榨制在5~7mm为宜。分层抹灰抹与充筋平时用木杠刮平找直,木抹搓毛每层抹灰不育跟的太紧, 以防收缩影响质量。
(5)涂抹面层灰、做面砖:
1)涂抹面层灰前应先将中层灰浇水均匀湿润,再弹水平线,按每步架子为一个水平作业段,然后上中下弹子条水平通线, 以便控制面层划沟平直度,随抹1:1水泥结合层砂浆.厚度为3mm,接着抹面层砂浆.厚度为3~4mm。
2)待面层砂浆稍收水后,先用铁梳子沿木靠尺由上向下划纹,深度按制在1~2mm为宜,然后再根据标准砖的宽度用铁皮刨子沿木靠尺横向划沟,沟深为3~4mm,深度以露出层底灰为准。
图4.6.4.2 假面砖操作示意图
(6)清扫墙面
面砖面完成后.及时将飞边砂粒清扫干净。不得留有飞棱卷边现象。
4.6.5 质量标准
4.6.5.1 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洒水润湿。
检验要求:抹灰前应由质量部门对其基层处理质量进行检验.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求:送检取样应由相关单位进行见证取样.并由见证人员签字认可、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 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要求:不同材料基体交接面抹灰.宜采用铺钉金属网加强措施,保证抹灰质量不出现开裂。金属网铺钉同一般抹灰工程做法。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要求:严格过程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工序检查 验收并填写记录。
假面砖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mm) 表4.6.5.2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1 |
立面垂直度 |
4 |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3 |
阳角方正 |
3 |
用直角检测尺检测 |
4 |
分格条(缝)直线度 |
2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5 |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
——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4.6.6 成品保护
(1)根据现场和施工情况,按要求应制订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应采用看护、隔离、封闭等形式。
(2)施工过程中翻脚手板及施工完成后拆除架子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要轻拆轻放,严禁乱拆和抛扔架杆、架板等.以免造成碰损假面砖墙面,棱角处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以防撞损。
(3)抹灰前应对木门窗口用铁皮或木板进行保护。铝门窗口应贴膜保护,假面砖完成后应将门窗口及架子上的灰浆及时清干净,
(4)其他工种作业时严禁蹬踩已完成假面砖墙面,油漆工作业时严防碰倒油桶或滴甩刷子油漆,以防污染墙面。
(5)不同面层材料交叉作业时,应将允做好的面层采取保护措施后再施工。
4.6.7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同一般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4.1.7和外墙斩假石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4.4.7有关规定。
4.6.8 质量记录
4.6.8.1 质量记录
(1)抹灰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进场材料复验记录。
(3)工序交接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工程检验批检验记录。
(6)分项工程检验记录。
(7)单位工程检验记录。
(8)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9)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
4.6.8.2 附加说明
(1)按照国家新颁布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在施工中应实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2)“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验收必须合格。
(3)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
(4)施工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大措施,因此施工过程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控制管理。